齐鲁在线(通讯员 张焱)为提升群众生态文明意识,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8月15日,费县法院干警走上街头,开展“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提供现场咨询等方式,以《环境保护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知识为切入点,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讲解生态日设立的意义、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等内容,呼吁大家积极投身于保护环境的行动中来。同时,干警们结合法院审理的环境资源案件进行以案释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讲解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关于生态保护的疑问,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生态观。此次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解答现场群众咨询30余人次。 下一步,费县法院将继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断加大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力度,深入开展环境资源保护普法宣传活动,以司法之力,护碧水蓝天。 |